公司治理

內部稽核

本公司内部审计单位之设置,系依公司规模、业务状况、管理需要及其他有关法令之规定,设置稽核室直属董事会,并依工作范围及业务配置适当人数及专任之稽核人员,并设置职务代理人。

 

内部审计之目的于协助董事会及经理人检查及复核内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营运之效果及效率,并适时提供改进建议,以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续有效实施及作为检讨修正内部控制制度之依据。

 

内部控制实施细则明订内部审计复核公司作业程序的内部控制,并报告该等控制之设计及例行实践作业是否适当及其效果和效率; 其范围包涵公司所有作业及其子公司。

 

内部审计单位依审计计划执行工作,此审计计划依风险评估结果拟订经董事会通过; 内部审计人员秉持超然独立之精神,以客观公正之立场确实执行其职务,并定期或必要时向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报告稽核业务。

 

内部审计复核各单位所执行的自行评估,包括评估该作业是否执行并复核文件以确保执行的质量,并综合自行评估结果,报告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